2018-2019学年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
“许家印奖学金”评定办法
(适用于计算机学院学生2018-2019学年“许家印奖学金”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我院参照《武汉科技大学许家印奖学金章程》和《武汉科技大学许家印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许家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为:赵凯,彭小波,杨恕,徐乾,刘广胜及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许家印奖学金”名额下发到各年级评定。
二、评选对象与条件
第三条 “许家印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在籍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第四条 “许家印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许家印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至少应该在本学年获得过校一等奖学金(若划拨各年级专业的名额没有学生符合条件,则放宽至二等奖学金),已参与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的同学,成绩必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报名资格。尚未参与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的同学,学年英语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
第五条 “许家印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已由学院参照全院综合成绩向学校推荐获评。
三、评选原则和流程
第六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在开展“许家印奖学金”评审前,要将“许家印奖学金”政策宣传到所有学生。各年级成立年级许家印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为各班学习委员,如学习委员本人参评,应予以回避。
第七条 申请人填写《“许家印奖学金”评选申请表》,逾期不提供申请者视为放弃。
第八条 各年级评选参照当年本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F值排序。其中,一等、二等奖学金在全年级申请学生中排序,三等奖学金每个专业一个名额,在各专业(卓越班与计算机通排,产业班与软件通排)申请学生中排序。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后,予以全院公示。
第十条 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许家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附:2018-2019学年计算机学院“许家印奖学金”名额分配
年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2016级 |
1 |
1 |
4 |
2017级 |
|
1 |
4 |
2018级 |
|
1 |
4 |
附件一:许家印奖学金章程.doc附件三:许家印奖学金评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