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武科大教〔201326

为适应学分制改革,鼓励教师加大对教学工作的投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任务,公平、公正地计算各种教学环节的工作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本原则

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或经教务处审批的教学任务,纳入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的范畴。

教师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工作规范》认真组织教学,达到教学要求的教学任务按本办法计算教学工作量。

包含有实验或上机的课程,讲课部分工作量应为总计划学时扣除实验上机计划学时后按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实验上机部分工作量按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对因教学不认真、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等原因而被暂停授课资格的教师,其所担任的该项教学任务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凡不在培养方案内或没有经过教务处审批的本科教学课时,均不得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内容

教学工作量分为计算课时津贴的工作量不计算课时津贴的工作量两部分。前者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培养方案安排的等;后者包括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研究、编写教材及教学资料等相关教学工作。

三、计算课时津贴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课堂教学

1、讲课工作量

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课程系数k1×授课课堂人数系数k2

1课程系数k1

一般课程取1.0

教务处安排的全校性统考课程取1.1

非外文类课程的双语教学取1.5要求采用外文教材,外语讲授的比例达到50%,非外文类课程的全外文教学取1.8要求采用外文教材,全外文授课

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1.5

试点班课程选修课除外1.5

开新课取1.2开新课指学校以前从没开设过的课程,开课前书面报教务处审批

体育课取1.0含指导学生群体活动;

同一课程若可取多个系数时,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值。

2授课课堂人数系数k2

k2=1                     X≤1

k2= X×1.3-0.3X        1

k2= X×0.9-0.1X        2

k2= X×0.78-0.06X      X>3

其中,X=课堂学生人数/30,公共选修课X=课堂学生人数/35

2、助课工作量

新教师进校第一年应安排助课,助课工作量=实际助课学时×k2×0.5。新教师助课安排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报教务处审批。

3、经教务处审批的其他应计入教学工作量的项目,按核定学时计算。

实验教学

1、单设实验课的理论讲课部分,按课堂教学的讲课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2、一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35上机除外。一个实验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如果由多名教师指导,应按贡献大小分配工作量,不得每人重复计算。

3、根据教学需要或因实验条件限制,同一实验可将学生分批次安排,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如下:

实验教学工作量=∑每项实验计划学时×批次数×学生人数系数k3

指导实验学生人数系数k3每项实验如果每批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同,按每批人数的平均值计算

 

 

 

 

每次实验人数X

非医学专业

医学专业

X≤10

0.6

0.7

10<   x ≤15

0.7

0.8

15<   x ≤20

0.8

0.9

20<   x ≤30

0.9

1.0

>30

1.0

1.0

下一条:武汉科技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