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科大教〔2017〕49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武汉科技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全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一流本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教学主业,进一步夯实本科教学基础地位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教学质量作为学校的生命线,把本科教学作为学校的安身立命之本。弘扬“厚德博学崇实去浮”的校训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引导师生全身心投入教学,强化教学主业意识,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副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强化教学工作责任制,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提高教学质量落到实处。
二、深化校院二级管理,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工作主体作用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简办事流程,赋予学院更多的教学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学院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成学生教学事务OA系统,减少学生跨校区奔波,构建和谐高效教学管理模式。配齐配强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为教学管理人员提供各类业务培训机会,并给予经费支持,对长期工作在教学管理与服务岗位的优秀人员,经学校专门考核认定,可以享受高一级别绩效。
三、设置责任教授团队,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按照“适应需求,优化结构,注重内涵,突出特色”的专业建设思路,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实际,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对接行业产业发展,与企业合作共建相关专业;设置专业责任教授团队,负责本专业的建设、发展与评估,每个团队每年计算责任绩效3-5万元;实施专业动态调整、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对第一志愿报考率、就业率低的专业进行预警、隔年招生直至撤销。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大类招生与培养
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围绕培养“钢铁品质,社会英才”的总体目标,实施以分类培养为基础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适应国家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大类招生与培养,每学院设置1-2个专业类,低年级统一培养、高年级专业分流,学生可在专业大类中自主选择专业,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完善专业辅修和双学位培养制度,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促进复合人才培养。
五、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课程是教育教学最基础的要素,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围绕课程建设为核心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考核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在线课程建设,建成一批高质量的SPOC课程,上线一批在全国性网络课程平台上有影响力的在线开放课程,引进一批一流高校优质MOOCs课程,拓宽学生视野。利用网络课程资源,鼓励教师采用“翻转课堂”“翻转训练”“翻转实验”等“线上+线下”(O&O)相结合的多形式混合教学模式,将研究式、讨论式、案例式、PBL、CBL等教学形式落到实处;经认定的小班化研讨课程,教学工作量按2.0系数计算。鼓励学校高端人才(院士、国家名师、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千人计划等)为本科生开设前沿性、讲座式课程,教学工作量按4.0系数计算。
六、强化“双创”教育,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将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和创业纳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和年终绩效考核。对在全国各类教育部认可的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国家一等奖,或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国家银奖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国家金奖的指导教师,职称直接晋升一级。
七、推进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建设,建成校级实践教学管理平台,规范实验教学、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增设创新性、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项目,完善学分制管理,实现实验课程项目化、预约制。设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开展校级实践教学成果奖评审,鼓励实验教师自主设计实验项目、自制实验教学设备,学校予以认定相应工作量与绩效,将实践教学成果作为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八、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
严格执行《武汉科技大学学院(部)、直属科研机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提高教学工作责任绩效并落实到位。通过国家专业认证每专业计责任绩效20万元;出版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每部计责任绩效10万元;获批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每项计责任绩效20万元、省级教学工程项目每项计10万元;网络在线课程在全国性平台上线每门计责任绩效2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网络在线课程每门计责任绩效1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网络在线课程每门计责任绩效5万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计责任绩效55万元、二等奖35万元,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计责任绩效13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获批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每项计责任绩效5万元、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每项计1万元;发表教研论文每篇计责任绩效A类1万元、B类0.6万元、C类0.3万元;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每项计责任绩效0.8万元、省级每项计0.5万元;获国家级“互联网+”大赛金奖计责任绩效20万元、银奖10万元、铜奖5万元,获省级“互联网+”大赛金奖计责任绩效5万元、银奖3万元、铜奖2万元;获国家级“挑战杯”“创青春”竞赛一等奖计责任绩效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获省级“挑战杯”“创青春”竞赛特等奖计责任绩效8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获国家级学科与科技竞赛奖,团队项目特等奖计责任绩效15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6万元、三等奖4万元,其他项目特等奖计责任绩效10万元、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个人项目特等奖计责任绩效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
九、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着力推进评估认证工作
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健全院级教学督导队伍,确保每个学院1-2名督导。继续开展校内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现校内教学评估常态化,将校内评估结果与学院年度考核和下一年度经费划拨挂钩。大力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医学教育专业认证等认证与评估工作,对接受国家教育认证的专业,保证专项建设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十、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加强青年教师进企业锻炼,继续推进“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育信息技术、在线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每年各学院参加培训的人数不少于教师数的20%,学校确保每年教学培训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不断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打造融教学研究、学习交流、技能培训、能力提升于一体的“教师成长之家”。